关于第二十届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工作的通知
 刊发时间:2010-02-04 09:37:07 来源:中国新闻摄影学会 [字体: ]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新闻工作者协会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,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,各有关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,各有关新闻单位:

  根据中国记协《关于印发 <中国新闻奖、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>的通知》(记协发[2009]7号,以下简称《评选办法》)和《关于第二十届中国新

闻奖和第十一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记协发[2009]8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由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主办,中国地市报新闻摄影学会承办,截稿日期为2010年4月15日。请各单位严格按照《评选办法》、《通知》和本通知附件1规定的参评标准、推荐报送程序和要求,做好参评作品的推荐、报送工作,在截稿时间前将参评作品寄送到中国地市报新闻摄影学会,逾期未报,视为自动弃权。

  有关事项请与中国新闻摄影学会联系。

  联系人:王呈选

  电 话:010-63074595  手机:13801155644

  (此通知已在中国新闻摄影网上公布,供参赛者下载查阅。)

附:
1.第二十届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评选办法
2.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推荐目录
3.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材料装裱样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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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新闻摄影学会
2010年2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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