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第23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初评工作的通知
 http://www.cnpressphoto.com 2013-02-05 17:11:26 来源:中国新闻摄影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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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工作者协会,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,各有关专业新闻工作者协会,各有关新闻单位:

    根据中国记协《关于印发<中国新闻奖、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>的通知》(记协发[2012]7号,以下简称《评选办法》)和《关于第二十三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记协发[2012]8号,以下简称《评选通知》),第二十三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初评由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主办,宁波日报报业集团、中国县市传媒新闻摄影学会承办。

     本届初评截稿日期为2013年4月10日。请各单位严格按照《评选办法》、《评选通知》和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标准、推荐报送程序和要求,做好参评作品的推荐、报送工作。

一、评选项目

    本届初评按题材设10大类(每类别均分单幅和组照)评选项目。其中,组照作品必须是发表于同一媒体的照片专题作品,不得将在不同媒体发表的作品经后期拼凑为组照形式参评。

    1.非突发重大新闻:报道有重大影响的国内国际时政新闻摄影作品。

    2.突发新闻:报道不可预测的、突然发生的重要事件的新闻摄影作品。

    3.经济科技:报道经济方面和科学技术探索、发明、推广应用的新闻摄影作品。

    4.人物:报道新闻人物的新闻摄影作品。

    5.体育:报道体育赛事、体育活动的新闻摄影作品。

    6.文化教育:报道文化艺术和教育的新闻摄影作品。

    7.自然环保:报道人与自然生态、环境保护的新闻摄影作品。

    8.日常生活:报道日常社会生活的新闻摄影作品。

    9.军事与法治:报道新时期人民军队在维护国家安全、加强国防现代建设的新闻摄影作品,以及我国法治建设的新闻摄影作品。

    10.国际传播:对外报道中国新闻的摄影作品,以及有效影响国际舆论的摄影作品。

二、报送办法

报送数额

报送单位(包括本单位所属报纸和网站)

不限参评数额

人民日报社、新华社、光明日报报业集团、经济日报报业集团、中国日报社、解放军报社、科技日报社、中国纪检监察报社、工人日报社、中国青年报社、中国妇女报社、农民日报社、法制日报社、中国新闻社、解放军总政部宣传部(组织推荐军队系统新闻单位作品)、中国产业报协会、中国产业报协会以外的中国记协专业报会员单位、各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记协

    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组织的初评评委会,从所有参评作品中推荐20幅(组)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,其中,国际传播奖项的作品按不少于报送数额的5%掌握。在此基础上,如确有较多符合“评选标准”的国际传播好作品,可按新增不超过2幅(组)报送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。

三、参评材料报送要求

    1.报送单位报送1份关于履行推荐和报送程序(包括参评作品材料公示)的情况说明。

    2.报送单位(含直接报送的单位)填写1份《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推荐目录》(表样见附件1),并加盖单位公章(部门章无效)。

    3.报送单位需上传参评作品以下材料的电子版至http://cnpps.gmw.cn/。如上传的参评材料不完整,将视为无效作品,不予评选。

    (1)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参评作品推荐表(表样见附件2,表中刊发单位名称须填写主管部门批准的规范名称)。完整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(部门章无效)后,扫描为JPG格式上传。

    (2)参评作品图片电子版(JPG格式)。需与刊播时一致。

    (3)参评作品标题和图片说明(TXT格式)。需与刊播时的样报或网页一致。配合文字报道发表的摄影作品,可以从文字报道中摘要,但内容不得超出报道范围。

    (4)刊发作品的报纸版面扫描图或网页截图(JPG格式)。没有样报或网页截图的,视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,不予评选。

    4.参评国际传播奖项的新闻摄影作品,请在《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推荐目录》“备注栏”和作品推荐表“参评项目”中注明“国际传播”,并须提供在境外媒体落地、转载的报样或网页等依据。如提供不了的,不予评选。

    5.报送参加定评的新闻摄影作品,需报送参评作品推荐表原件、照片卡纸和刊播样报等,具体要求另行通知。

    6.为保证新闻摄影作品的真实性,入选作品须经专业数码摄影鉴定无误后报送中国新闻奖定评。导演摆布的照片,合成及拼接的照片,增加、删减影像内容的照片,特技照片和利用图片软件对色阶、色彩反差、饱和度、灰度等调节过度导致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评选。请务必妥善保存参评作品的原始数据(即拍摄时由相机生成的原始格式图片,未使用任何图片编辑软件修改)及发稿图片电子文本,以供入选后进行对比鉴定。如不能提供,视为放弃参评资格。

    7.如出现不同单位刊发的同一作者同一幅(组)摄影作品分别报送的情况,初评办公室将选择发表时间在前的作品参评(不再另行通知)。

    8.参评作品申报作者以刊播时为准,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,组照作者超过2人,按“集体”申报。每件作品并另报1名责任编辑。

四、评选委员会

    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制定初评评委会组成方案后,委托中国新闻摄影学会聘请熟悉新闻摄影业务的新闻界有关领导、编辑记者代表和专家共15位评委组成初评评委会。其中,新闻界有关领导7人,编辑记者代表4人,专家评委4人。评委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,有本届参评作品者不得担任评委。

    五、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享有免费使用参评作品的权利,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评作品作者及版权拥有者的署名权。参评作品中涉及肖像权事宜由作者自负。若有第三方对图中的人、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,由参评作品作者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相关责任。本通知的解释权归中国新闻摄影学会。

    各单位须在截稿时间2013年3月31日24时前按要求报送参评作品,逾期未报,视为自动弃权。有关事项请与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初评办公室联系。

联 系 人:王呈选 (手机13801155644

          张潇艺 (手机13911092846

办公电话:010-63074595

附:1.中国新闻奖摄影作品初评推荐目录

    2.中国新闻奖摄影参评作品推荐表

中国新闻摄影学会

2013年1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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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责任编辑: 孙佳涵 ] [字体: ]  [打印]  [关闭]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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